本狗看過很多通靈者:在路上找機會試身手的,或是在餐廳看到我大喇喇地在吃牛排,看我不過是隻狗,三腳貓功夫想扁我,被我兄弟修理得更慘;或被邪靈附身,以為自己是神,跑到人家大廟裡面比手畫腳,跟神囉哩八唆,神根本懶得理他們;或出書或在網路上發表通靈經驗,講些自相矛盾的道理,還自以為是在度化眾生;還有就是惹上麻煩解決不了,來向老大求救,竟然還姿態很高,認為自己最厲害。那些多半是搞不清楚狀況的通靈者,甚至還有想辦法要學通靈的,他們都很可悲!

 

通靈有什麼好?你以為通了,可以聽得到或看得見,那就可以怎麼樣了嗎?

可以幫助別人?.....你盡量喔!

可以得道成神、解脫輪迴?.....地府你管的喔!

 

唉~~~卡早睏卡有眠啦!本狗告訴你,要通靈嘛,耐打,是基本能力。最好有本事把自己靈體肉體都練成銅牆鐵壁。因為不管你是哪種通靈者,不管你是透過哪種方式替人解惑、處理問題,都要面對求助者的『業』。那些業,你要有本事擺平,不然你就會死得很難看。沒有神給予的執照和配備資源,如果擺得平,『猴祖』換你做啦!當然你要自欺欺人,本狗也沒意見。不然也要有本事叫別人幫你搞定,像本狗只出一張嘴,吠個幾聲,就有超級戰將兄弟來相挺。啊~~我看通靈者不如來學學本狗怎麼吠,一旦被業找麻煩,說不定還比較有機會脫身,但是要學得夠像喔,不然我那些兄弟不但不會幫你,還可能把你當垃圾給處理掉喔!

 

通靈者的問題在哪裡?還是來聽老大他(祂)們怎麼說吧!

 

 

 

 

波波老大:

 

現今社會因為電視節目的亂象誤導,把通靈當做是一種很好玩的遊戲。電視或網路上那些大師自以為真懂,帶給人的觀念都有錯。很多嚮往擁有通靈能力的人,當他擁有通靈能力時,才知道後悔莫及,事態嚴重了!為什麼?天有天戒,人界也有法律。當一個修行人刻意修練求通或無意間通靈,自以為可以或者所通的那個靈告訴你可以用某些方法去幫助別人,其實你已經觸犯了天法!你不要以為你現在所做的事,或所偷窺看到的東西,拿出來運用都安然無事,就代表沒問題。因為每個人有每個人今生的因果,雖然你擅自用通靈能力暫時沒出事,但是老天都看在眼裡。

 

二品阿公:

 

現在很多人都想學通靈。通靈者雖然可以通靈,就像擁有陰陽眼的人一樣只能看得到或聽得到,而真的遇到有靈界的問題時,百分之百都是在洩露天機,破壞遊戲規則,卻沒有半點能力可以真正解決靈界的任何事情。從他們嘴巴所講出來任何一句話,都觸犯了洩露天機罪。在沒有通過天神允許而洩露天機,已嚴重干擾業的循環能力,來世所受到的業報是你無法想像的。

 

一品阿公:

 

還有另外兩種擁有類似通靈能力的人,像是乩童和法師。例如乩童,他們只有在神來的時候才有辦事能力,可是一切業的承擔者都是那些神。而我發現坊間有很多非正神來附身的乩童,那他的業要如何計算呢?另外,法師是扮演所謂神的祭祀官,可是往往因為知法所以容易犯法,像是有些法師因為貪念和私欲,往往做出違法之事。當然不是所有法師都是如此。

 

老大的老大:

 

老天只給幾種特別的人擁有為神辦事的能力:

 

一是天殘者,例如天生失明者,老天給予可以幫人算命的謀生能力。

 

二是被神選上的乩童,經過大廟的法師禁乩而得到神的允許。

 

第三就是法師,他們要經過一定考試程序而取得替神做消災祈福法事的資格和能力。

 

第四是神來轉世者,因緣成熟通過神的認證考試,擁有老天給的執照和資源,就可以為人解惑、處理問題。

 

很多通靈者或不知道什麼神靈附身的乩童,常常為人解厄、說法、講道,所講出來的話和所做的事情看似沒有問題,往往是在成就別人、害死自己。因為他們所通的靈是無意間接收到的,它們自稱是某些神佛或現出某些神佛的樣子,表示要透過他們去辦事幫助眾生,其實他們只是在成就那些無名的靈體,給予它們成為神的捷徑道路。

 

天府十判:

 

最近很多往生者鬼魂來到地府,卡了一堆不屬於他們的業和病氣,經過調查發現和他們所供出來的結果如下~~~

 

那些鬼魂(被告)生前因為奇怪的機緣得到通靈能力,因為運氣差碰到四方孤魂幻化成神佛的模樣要他們一起共修,又沒有遇到能分辨真神假神的師父或法師,然後自行去管他人閒事,導致把別人的業障往自己身上扛。有些有拿錢的,本府認為那叫做自作自受,罪有應得,死有餘辜。沒有拿錢的那些呢,就是不懂業力,自己找死。

 

 

因為被告都說跟某某神佛有關係,但是經本府調查求證,那些神佛都表示與被告沒有任何關係。可是所有業主都指證歷歷,好管閒事干亂因果的確實是那些被告。再經仔細詳查,那些被告確實在生前有濟世救人,可是他們所通的並非正神,他們被所通的靈利用作為邀功成神的工具,而所有的業由他們擔。那些利用被告來成就自己的靈,它們所傳遞的訊息通過被告的嘴巴說出來或是手寫出來,那就讓被告氾了洩露天機的罪;那些靈要說,但並不負責後果,是被告自願要轉譯的,當然後果就要自己擔。

 

第二種是確實是幫神做事,可是卻是自己『強求要幫神做事』的通靈者。在這過程中,並沒有取得天神許可的『執照』就開始辦事。所謂執照,絕對不是『詣旨』!)因為他們具有通靈能力請神來附身,那些求助者的業看到有神在場,暫時不敢靠近或有激烈反彈動作,但是已經把管閒事的通靈者牢記在心,等到他們死後到地府就來算帳了。這就好比,你可以請總統或什麼高官到家裡坐,他們也確實來了。可是你自己打著總統或高官的名義去做了不該做的事,他們會認帳嗎?

 

所有被告都認為他們只是替神做事,可是本府認為他們都是無知加上貪婪,不懂裝懂,才會闖這麼大的禍,也因此犯下干預因果之罪,也跟這些因果扯上無可挽回的新業報!(看相命書自學出師的人,不管有沒有收錢替人解惑,也都要承受因果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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