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記得三個月前來找老大求解的K女士嗎?

回顧一下她當時的情況~

http://jbws.pixnet.net/blog/post/246351449/

 

前兩天聽到她的好消息,本狗和老大都很替她高興!她說很感念恩師X大教授的因緣牽引,讓她有機會遇上波波老大,也因此才讓她能夠走出那長達二十幾年的痛苦折磨。如今雖然撥雲見日了,但回想起來還是心有餘悸...。

 

原來自從三個月前那次碰面,老大與她的前世業障進行協商,並教她回去要怎麼做之後,那天開始她感到先生的轉變,彼此間的互動關係也朝向正面發展。接著她的小叔小嬸對她的態度也不同了,不像從前那樣沒來由的用言語或實際行動作出傷害她的事,日漸覺得他們好像都變了一個人似的...K女士自己都覺得很不可思議,但事實就是這樣發生了!

 

老大說,與業障協商成功,不過是替她找到了一個有效的施力點,但其實真正發揮效果的關鍵在於她自己一直以來面對『業』的態度,以及她實實在在作出還業的努力!同樣的情況換作別人,未必能達到同樣的效果,一切就在於當事人怎麼面對?以及做了什麼努力?今天要不是K女士她自己誠心誠意面對問題,並以實際且有效的行動做出還業的努力,業障不可能善罷干休的!

 

K女士頻頻道謝,老大說是她從不逃避的態度和具體作為幫了她自己!

 

有人可能會好奇,如果K女士沒有遇上本狗老大,她是不是就一直困在折磨裡?本狗老大所做的協商是必要的嗎?

 

如果K女士沒遇上本狗老大,她本身心存的善念也許還會讓她遇到其他實力不一的貴人,至於能否給她什麼樣有效的協助,我不知道...。也可能有各種宣稱能夠解業的人提供各種方法,但實際的效果如何就沒人知道了!

 

本狗老大所做的協商之所以能夠有一定的效果,那是因為所代表的能量夠份量,協商的方式夠公正,業障能夠信服且覺得自身權益有保障,所以可以達到效果!這就好比,你向地方派出所報案,基層警員的權力有限,那跟你有機會直接向法務部長陳情,受到重視的程度與解決問題的效率就有差別了!

 

當然,如果需要與業障協商的人,好比K女士,她本身態度如果散漫或驕傲,又沒有具體作為的話,就算法務部長也不可能幫得了她!

 

別以為找到有能力協商的人就妥當了,別以為花錢就可以解決掉業,天底下沒有那種不勞而獲的事!

 

天助、人助、更要自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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